近日,中國證監會對上海證券之星綜合研究有限公司(簡稱“證券之星”)及其控股的上海軟件開發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因違規開發、銷售薦股軟件,處以總計7241萬元的罰沒款。此案揭示了證券投資咨詢領域軟件服務的監管漏洞與風險。
證券之星作為一家老牌證券信息服務商,其控股的上海軟件開發公司研發了一款具備薦股功能的軟件,通過技術分析、量化策略等方式向投資者提供具體的股票買賣建議。根據《證券法》及《證券、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》,未經核準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屬于違法行為。證監會調查認定,該軟件實質構成了投資顧問服務,但證券之星未取得相應資質,其行為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,可能誤導投資者決策。
此次處罰包括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兩部分,旨在懲戒違規行為并警示行業。證監會強調,任何以軟件形式變相開展證券投資咨詢的活動,都必須依法持牌經營,確保信息透明和投資者權益保護。隨著金融科技發展,類似“智能投顧”工具日益普及,監管機構將加強對相關產品的審查,防止技術濫用導致市場風險。
對于投資者而言,此事件提醒需謹慎使用未經驗證的薦股工具,應選擇正規持牌機構提供服務。同時,企業需強化合規意識,在創新業務中嚴格遵循法律法規,避免因短期利益而面臨嚴厲懲處。證監會的此次行動,體現了維護市場公平、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堅定決心,也為整個證券服務業敲響了警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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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7 11:33:58